台南女清潔員遭酒駕撞死案12日宣判,肇事鄭姓男子被判刑7年9月,陳姓女清潔員母親(左)聽判後直說「判太輕了!」,一旁妹妹泣訴「姊姊回不來了!」。(郭良傑攝)
鄭姓男子酒駕追撞垃圾車,撞死陳姓女清潔員,陳女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多重外傷慘死,12日台南地院判肇事駕駛鄭傳吉7年9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台南傳真)
台南某香酥鴨店老板鄭傳吉去年12月16日清晨8點酒駕高速追撞垃圾車及陳姓女清潔員,造成陳女多重外傷慘死,台南地院12日依酒駕致死罪,判處7年9月徒刑。陳女母親聽判後直罵「判太輕了無法接受」,陳女妹妹泣訴「我姊姊再也回不來了」。判決指出,鄭男明知可選擇代駕的情況下,仍自行開車上路,是公然挑戰法紀。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5毫克,仍駕駛賓士車高速行駛,偏離原車道,猛烈撞上停在慢車道執行垃圾清運,有開啟警示燈、後方擺放三角錐的垃圾車,陳女站在後方執行垃圾清運,遭撞造成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多重外傷甚至臟器外露當場死亡。為了給被害者最後的尊嚴,5組禮儀修復師接力近24個小時處理,才勉強拼湊遺體,完成後事。
國民法官庭指出,此案發生後,有清潔人員因擔心執勤時面臨同樣的意外風險,選擇直接離職,鄭男對社會的危害非輕。而被害人自幼成長於勞動階級的不富裕家庭,因雙親忙於工作,主要由奶奶照顧。她的生性開朗、體貼,跟隨男友從事清運工作兼職2份工作,分擔雙親經濟負荷,及和男友共築未來,卻因鄭男一念之私,剝奪她美好人生的無限可能,對被害人的奶奶,家人僅能以「出國工作」的理由瞞騙。
判決另指出,陳母最大的願望是看見女兒洋溢著幸福的笑容披上白紗,然而等來的卻是女兒被蓋上白布,血肉模糊躺在垃圾車旁。此外,陳女男友身為垃圾車司機,目睹全部過程,當下慌亂無助,至今仍深受創傷影響,並持續背負將女友介紹至清潔工作環境之自責與愧疚。
合議庭認為,鄭男到審理時才首次向被害人家屬表達歉意,至今未賠償分毫,他在案發前已負債200萬,表示願將獄中工作所得及服刑完努力工作分期賠償。然他已48歲,出獄後縱然奮力工作,賠償計畫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清單」彌補能力極其匱乏。僅能以無前科、有請代駕紀錄,做為有利的量刑理由,判刑7年9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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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2003984-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