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刪除串證為羈押理由 檢方憂「柯文哲條款」衝擊辦案

宜蘭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4月間發生的重傷害罪,並提及此案能迅速偵結,與法院裁定3名被告羈押禁見有關。(本報資料照片)

民眾黨立院黨團提案刪除《刑事訴訟法》中串證作為羈押理由,因被稱為「柯文哲條款」,引起法界熱議,宜蘭縣在4月底曾發生一起重傷害案件,檢方在今天(12日)偵結起訴,並直言此案能迅速偵結起訴,與「勾串滅證」事由羈押3名被告有關。也有檢察官認為,如立院刪除此羈押理由,「案子真的辦不下去!」

今年4月28日下午,羅東警方接獲醫院通報,指陳姓男子經人送至醫院時,全身多處外傷、失去呼吸心跳,檢警介入偵查,調閱監視、通聯等檔案,同日晚間拘提許姓等3人到案。

經檢方複訊後,檢方認為許姓與簡姓兄弟等3人涉犯拘禁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滅證的羈押原因與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指出,許男、簡男與陳男因毒品問題而有糾紛,4月27日晚間將他拘禁在五結鄉民宅,再以徒手及持塑膠管等物毆打陳男,簡男的弟弟也毆打陳男,翌日因發現陳男身體狀況有異,才將他送往醫院丟包。

檢方表示,許男等3人犯刑法重傷害、恐嚇取財未遂、私行拘禁等罪嫌,這起案件能迅速偵結,除有賴專案小組在案發後立即蒐集證據,並先後拘提被告3人到案,如將「勾串滅證」事由排除在羈押原因之外,將使此等有共同被告的暴力犯罪,無法順利查緝其他共犯及幕後主嫌,進而影響案件偵辦、嚴重衝擊犯罪被害人權益。

有檢察官表示,以此案為例,如沒有羈押3名被告,被告可能會串證、湮滅證據,假設被害人死亡,甚至會推說是死者自己摔倒等,或由串通好由1名被告扛責,如「勾串滅證」事由排除在羈押原因之外,「案子真的辦不下去」,請立院諸公三思。

2026/06/12 17:0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200353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