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土地卡關!後代追查祖輩戶籍,揭開日治時代真相,確認雙方收養關係不存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塵封超過80年的家族身分爭議,因遺產繼承案浮上檯面。男子阿榮(化名)辦理祖產繼承登記時,因地政機關要求釐清一名女性長輩與家族間的收養關係是否仍存在,迫使他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經法院調查日治時期戶籍資料及家族成員陳述後,認定女子與養父間的收養關係,早在日治時期即已終止,確認雙方收養關係不存在。
判決指出,阿榮主張,已故婦人阿琳(化名)幼年時於日治時期被送養到他們家,成為阿公的養女,並因此改從養家姓氏。不過阿菊成年後與他的伯父結婚。依照當時社會習俗及宗族觀念,若養女與養家系統內有親屬關係者締結婚姻,容易遭外界視為同宗婚配,因此阿琳在婚前便已與養父協議終止收養關係。
雖然當年並未留下終止收養的正式戶籍紀錄,但法院調閱日治時期及光復後戶籍資料發現,阿琳原名為X氏琳,經收養後改為X氏琳。到了光復後首次戶籍登記時,她的姓名已登記為「XX琳」,父母欄則記載其生父、生母姓名,而非養父母資料。
此外,阿琳的女兒也向法院表示,從小曾聽家中長輩提及,母親因為結婚關係已經回復原生家庭,因此,當年國民政府辦理戶口登記時,父母欄才會直接登載生父母姓名。
法院指出,依日治時期台灣民間習慣,收養關係成立或終止,並不以戶籍申報作為生效要件,只要養親與養子女雙方達成合意即可成立法律效果。因此,雖然戶籍資料未見終止收養的明確記事,但從後續身分登記內容及家族成員陳述綜合判斷,足以認定雙方收養關係已於日治時期解除。
法官認為,收養關係一旦終止,原本因收養而形成的養親子關係及相關親屬關係即告消滅。由於本案涉及家族遺產繼承及地政機關要求補正相關證明文件,原告提起確認之訴具有法律上利益。因此,法院判決,確認阿琳與養父之間的收養關係不存在,讓困擾家族多年的身分疑雲獲得釐清,也為後續祖產繼承程序掃除法律障礙。
2026/06/12 13: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200132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