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1日審查《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延長兒少性侵案追訴期,最後在各黨團皆有共識的情況下,通過政院版草案,確定延長,但相關配套是否同步完備,引發高度關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1日審查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討論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朝野立委雖都力挺保障被害人權益,但也同時聚焦法律安定性、證據保存及實務審判等配套問題。委員會最後通過政院版草案,未來一旦完成三讀,未成年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將從受害者滿20歲後開始計算追訴期。
曾任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對此強調,兒少性侵案的「追訴權時效」是相當令人揪心的議題,他也在質詢時問司法院官員,一旦延長追訴時效後,後端的法庭審判配套, 政府準備好了嗎?
吳宗憲說,當倖存者在30年後,終於勇敢站出來,但這類陳年舊案在進入法院時,實務上面臨最殘酷的考驗,就是「當年物證(如衣物、DNA)早就消失了」,更難有證人,只剩下自己反覆消化、對抗多年的痛苦記憶。
在此之下,若法院仍用原來的「嚴格證明法則」標準,認為單一陳述不夠、延遲揭露可疑、沒有補強證據就難以定罪,他擔心,很可能多數案件,還是會被判「證據不足」。這對被害人來說,就是制度性的二次傷害;法律雖然已經要受害者勇敢走進去,卻在法庭上再傷他一次。
吳宗憲強調,正義不能只做半套。因此,他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解決實務盲點。首先,未來證據要怎麼評估?吳宗憲解釋,面對數十年前、缺乏物證的兒少性侵案件,司法院必須提出一套審理指引,包括受害者「延遲揭露」在心理學上怎麼看? 單一被害人陳述在什麼條件下可以作為有罪基礎? 需要什麼樣的補強證據?同時也讓被告有清楚可預期的防禦框架。
吳宗憲同時也要求司法院重視「法官是否懂得何謂創傷?」,他說,民間呼籲的「創傷知情制度」、「陪同人制度」等,但專家要如何進場協助理解創傷記憶?法官問案能否讓他們感受到實質保護與同理,而不是冰冷、質疑、甚至帶有譴責的二次傷害?司法院也必須先做好配套。
「開了大門,結果裡面卻是司法迷宮」,吳宗憲提醒司法院及社會各界,大家絕不能只是幫被害人把門打開,卻讓他們走進另一個看得到希望、卻走不出去的司法迷宮,因此,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完整配套絕不可以少。
2026/06/12 07:4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2000988-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