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今年1月教團抗議教育部惡修教師解聘辦法。(中時資料照片)
在當前「管教權受限、親師關係緊張、特教生融合教育」的巨變時代,現代教師的使命早已不能沿用傳統的「傳道、授業、解惑」或「燃燒自己、照亮學生」的聖人標準。盲目追求完美的道德神話,只會加速教師的集體創傷與逃亡。
根據校長協會2年調查結果,共90所各縣市學校回報教師受傷事件,其中北部68所、中部11所、南部10所、1所未曾發生。受傷頻率方面,多數學校回報近兩年有1至2次(27筆)、3至5次(23筆),甚至有17筆回報達10次以上。
台灣第一線老師頻遭學生言語或肢體攻擊,核心問題在於「管教權被閹割、校方息事寧人、體制懲罰防衛者,以及輔導特教資源嚴重不足」。這些問題長年難解,最重要的是,教師該如何改變自身觀念並學習自保。
部分受害教師,都出現精神或心理創傷、恐懼、焦慮、失眠等症狀。但不管台灣有多少所學校,都不應該出現大於0的數字。
反觀韓國,2018年至2023年,韓國至少有100名教師輕生,超過一半是小學老師。政府若再不提出保障教師的實質方案,恐慢慢步上韓國後塵。
但必須老實說,面對環境丕變的社會,教師觀念也要改變,因為校園不再是傳道授業解惑,更不會是一個良好倫理治場所,因此相對的要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
每一位教師都是常人,可能身為父母,也可能是父母的寶貝,在現實教學環境中,若在學校中遭到攻擊,筆者必須懇請各位教師學會以下幾件事。
如果校方消極處理,或者家長態度惡劣,應勇敢站出來捍衛自身尊嚴與安全,利用法律來處理後續問題,沒有什麼好顧慮。若學生已滿12 歲,若攻擊造成受傷,請提告刑法《傷害罪》。
若出言恐嚇(如「我要殺了你」、「放學小心點」),請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以上兩者,都可在 6 個月內攜帶驗傷單與證據前往警局報案提告。
最重要的是,對孩子的父母更不意客氣,可對學生及家長(法定代理人)提出民事求償訴訟,請求醫療費、財物受損賠償以及精神慰撫金。
讓學生在求學階段就承擔不當行為的法律後果,這才是對他人生真正的「教育」,而非一味包容導致其出社會後觸犯更嚴重的刑罰。防禦性教學不是冷漠,是自保:在制度未完善前,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與教師生涯是最高原則。沒有健康的老師,就沒有安全的教育。
筆者更強烈建議,老師不要試圖代替家長,必須和學生劃清邊界,從「家庭延伸」走向「專業經理人」,因為家庭功能的失調,是社會與家長的責任,老師無法「拯救」每個學生的靈魂。把學生當作客戶或獨立個體,提供符合《教師法》與課程綱要的專業服務,而非將學生的成敗完全綁架為自己的道德責任。
老師必須學會「課題分離」,學生的情緒與行為是他們的人生課題,不是你的人生期末考。同時將「專業法治」置於「大愛包容」之前,因為「合乎法治」就是最好的教育。
2026/06/11 15:1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100295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