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人妻小美(化名)婚後屢遭丈夫大壯(化名)因言語恐嚇,家暴分居,但男方偶爾還會上門向妻子討錢,甚至傳恐嚇訊息提及「妳最好去給車撞死」,令小美心寒,向法院訴請離婚。審理期間,大壯都沒出庭,打電話通知還回應「你們判就好」面對婚姻關係態度消極。法院認為,訴請離婚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小美(化名)2021年9月9日跟男子大壯(化名)登記結婚,未料,婚後,屢遭丈夫言語恐嚇,2022年還因家暴分居,男方偶爾還會上門向妻子討錢。
2025年期間,大壯甚至懷疑小美跟別人同居,不斷傳訊息辱罵、恐嚇;訊息更提及「今晚妳若沒回來圍爐,以後再讓我看到妳,我一定會要妳的命」、「妳最好去給車撞死」,令小美心寒,向法院訴請離婚。
審理期間,大壯都未出庭,用電話告知,他只回應「不用,你們判就好」面對婚姻關係態度消極。
法官認為,雙方無維持婚姻意願,雙方無共營婚姻生活事實,已生重大破綻,已構成難以維持重大事由,認為訴請離婚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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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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