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中夜店門口泥醉女遭撿屍、性侵 2色男被判刑3年10月再賠百萬

台中一名女子小琪(化名)日前醉倒在夜店外,馮姓、莊姓男子見狀起色心,將小琪帶回租屋處輪流性侵得逞,小琪不甘受辱對2男提告及求償。刑事部分,台中地院依犯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各判有期徒刑3年10月。民事部分,判2人須連帶賠償100萬元。

判決指出,2023年8月5日凌晨1時許,馮姓、莊姓男子一同前往台中一家夜店飲酒作樂,同日凌晨4時許離開夜店時,發現小琪泥醉倒在門口,2人認有機可趁,攬計程車將小琪載至馮男租屋處,2男再輪流對小琪性侵得逞,事發後小琪向警方報案提告,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2男。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事證明確,2名被告均坦承犯行,審酌被告無任何賠償告訴人的舉措、犯後態度等一切情形,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民事部分,小琪主張身體、貞操權,身心嚴重受創,至今仍須尋求精神科醫師及心理諮商師輔導,向馮姓、莊姓男子連帶求償500萬元。但2男皆只願各賠償30萬元。

法院審理後,斟酌馮男目前在工地工作、月薪約3萬元、名下財產總額為0元,莊男目前在加油站工作、月薪約3萬元、名下有多筆土地,財產總額約200多萬元,以及加害程度、侵權行為發生之原因、責任歸屬等一切情況,判2名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100萬元。

2026/06/11 11:4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3599&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