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孩子面前殺害爸媽!高雄男二審判死刑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高雄男子吳龍滿被控於2023年間,因不滿鄰居發出的噪音,在鄰居2個孩子面前,殺害羅姓鄰居夫妻。一審審、二審皆判處死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10日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審理,理由是認為原審並未進行精神鑑定,且一審未認定殺人動機,二審認定是因為噪音,其預謀犯案的認定與卷證不符。

根據判決,吳龍滿住在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一審社區大樓內,死者羅姓夫妻為樓上、樓下關係的鄰居。2023年9月15日,吳男不滿羅家傳來噪音,持刀跑到羅家門口,誘騙羅家2名幼兒開門,隨後在2個孩子面前,殺害羅姓夫妻,2個孩子目睹全程。

一審審高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處吳男死刑。吳男放棄上訴,但檢方提起上訴。

2025年12月間,高雄高分院傳喚2名孩子出庭作證,但因孩子知道要出庭,出現情緒不穩定狀況,經醫師評估後取消作證。至今吳男仍不認罪,高雄高分院認為吳男犯後態度惡劣,堅不認罪,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審死刑判決。

2026/06/10 17:1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3276&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