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日,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空軍軍官學校前上校處長張銘哲,因收受境外敵對勢力金錢利誘,合計新臺幣134萬1,000元遭彈劾,本日彈劾案確定通過,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指出,張銘哲前於任軍職期間,受共諜鍾○○以金錢之利益誘惑,竟與鍾○○共同基於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而應允加入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派遣之人發展組織,並自108年9月起至113年11月止,多次收受鍾○○轉交之工作費,合計新臺幣(下同)134萬1,000元。
監察院直言,張銘哲所為敗壞軍紀、玷辱官箴,嚴重戕害國軍保家衛國形象,且影響國人對於國防安全之信賴至鉅,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5年6月2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陳景峻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全文如下:
一、被彈劾人曾任國軍高階軍官,不得違背其身為現役軍人對於國家之忠誠義務,與應帶領軍隊作戰抵禦敵人,確實維護國防安全之法定職責,詎其明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再武力威脅犯臺,臺海兩岸爆發軍事衝突可能性不能排除,然為貪圖獲取金錢利益,總計134萬1,000元,竟與鍾○○共同基於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應允加入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派遣之人發展組織。
二、經核被彈劾人所為,除涉犯國家安全法外,並違反國軍應效忠中華民國義務及誠信清廉之旨,敗壞官箴及軍紀,嚴重斲傷國軍保家衛國形象,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有應受懲戒之必要,爰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2026/06/10 16:3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3258&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