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從事洗車工的卓姓男子,因不滿與同居的朱姓前女友分手,2022年間竟將交往期間雙方合意拍攝、以及女方自拍的私密性愛影片上傳到臉書公開社團,更在貼文中寫下「是很缺嗎?」等言語諷刺,意圖毀損前女友名譽。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卓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同時將作案用的手機宣告沒入。
判決指出,卓男與朱女過去為同居情侶關係,交往期間曾留下包含女方臉部、全裸、裸露胸部與下體及性愛過程等敏感影像,不料雙方感情生變分手後,卓男未能理性處理感情問題,反而於2022年8月間,將這批私密影像外流到網路上供人瀏覽。
除了散布影像外,卓男更在社團中公開張貼「小姐,妳傳妳洗澡的自拍照給我看要幹嘛?」、「是很缺嗎」等具有強烈羞辱性且足以毀損名譽之字眼,導致朱女的私密影像與文字在網路上迅速擴散,造成被害人極大的心理負擔。
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卓男非法利用朱女個資並進行誹謗,此種行為屬於典型的「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意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含身體與心理上的傷害與痛苦,法官痛批,卓男的惡行讓朱女在網路世界中,持續被大眾評價與責難的處境。
由於卓男至今仍未與朱女達成調解,也未賠償,且此類行為對被害人造成難以抹滅的心理創傷,因此依個資法判處5個月徒刑,並沒入拍攝用的手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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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2026/06/10 12:4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3114&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