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把握機會領!勞動部「9萬元大紅包」補助條件放寬

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想重返職場的婦女可把握機會!過去婦女再就業計畫,僅限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者申請,今(2026)年起凡離開職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皆可適用,婦女可向地方公立就業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同時申請參加再就業計畫,可領的獎勵金包括:自主規劃職前訓練並找到工作領3萬、進入職場後,每工作1個月領1萬,最多領6個月、總額6萬。

婦女再就業計畫 勞動部讓申請更容易

勞動部自2023年9月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截至2025年止已協助9萬600名婦女再就業。2026年4月再擴大服務對象,包含以下4大放寬:

一、適用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凡離開職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皆可適用再就業計畫。

二、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報名計畫後,就業管道「不限」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只要符合受僱滿30日以上,均得請領再就業獎勵。

三、給予轉職緩衝期,參加計畫後受僱未滿90日者,自離職次日起60日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30日,仍得申請再就業獎勵。

四、原先婦女再就業工作滿90日,才能一次領3萬,如今修正為就業滿30日就可領獎勵金1萬元,最高發給6萬元。

婦女離職180天後重返工作 可領訓練與就業獎勵

要參加「婦女再就業計畫」,離開職場180日以上的婦女,可向地方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洽詢,或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查詢「婦女再就業計畫」獲取相關資訊(https://gov.tw/CBW)。可領取的獎勵金如下:

自主訓練獎勵:離職婦女需準備自主訓練計畫書、申請書等文件,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地方分署提出申請,採逐案審查、隨到隨審;獎勵金額最高3萬元。

再就業獎勵:離職婦女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後,即可同步報名再就業計畫,找工作透過機構推介或自行就業都可,成功就業滿30日者即可申請獎勵金,按月計酬全時工作「每月發給1萬元」、部分工時工作「每月發給5000元」,獎勵金總額最高6萬元。

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雇主專用):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1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員工協助方案、在職教育訓練等,可申請支持輔導獎勵,獎勵金額每人每月5000元,最長12個月。

2026/06/09 18:4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2805&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