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民眾黨為柯文哲修《刑訴法》?陳又新「實務面解析」酸爆:犯罪界的天才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被告勾串情形不得羈押、搜索期間可自由活動打電話、偵查中羈押期縮短、就訊不得拘束身體等規定,挨轟是「柯文哲條款」而引發熱議。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律師陳又新在三立政論節目《前進新台灣》中,從實務層面解析民眾黨團所提《刑訴法》修法內容,直言修法後將根本抓不到、判不到罪犯,狠酸民眾黨是「犯罪界的天才」,今年選舉應該會得到不少犯罪集團、詐騙集團的支持。

陳又新直言,以後對民眾黨的認知就是,不管民眾黨說哪個最罪判得再重,「什麼這個罪死刑、那個罪死刑、這個罪鞭刑、那個罪怎麼樣,都是騙人的!」因為民眾黨修了《刑訴法》之後,根本就抓不到、判不到罪犯,法律把刑責訂得再重都沒有用。

陳又新舉例,一般人在被「逮捕」後24小時,要羈押就羈押,不然就要放走,但如果真的以民眾黨主張修《刑訴法》93條,就是從「搜索」就要開始算24小時。也就是說,如果像搜索柯文哲家一樣搜20個小時,那就只剩4小時,所以在時間不夠的情況下只能立刻放人,這也讓陳又新狠酸:「我看他(民眾黨)會得到不少犯罪集團的支持,今年選票應該不錯。」

此外,民眾黨主張修《刑訴法》第93條第5項「得拒絕開庭時間由深夜擴大為夜間」,陳又新也指出,「夜間訊問」是小事,因為其實本來就可以拒絕,認為是民眾黨沒有實務經驗才會修這個法。

陳又新分享自身經驗,他當律師快20年,大部分被告都說「大部分的被告都說:律師我就接受夜間訊問,我想要趕快問一問、趕快走」,很少遇到有被告主動說不要夜間偵訊,要被關起來睡一晚的,因為就算不夜間偵訊,被告還是得留在現場,而且24小時的時間是暫停計算的,「你在那邊睡個8個小時,起床以後,24小時繼續起算,那不是要在那邊關更久嗎?」

陳又新指出,民眾黨所有不分區立委、黨職當中,真的做過律師的只有黃珊珊,欠缺司法專業人員,「不然怎麼會提出這個法?」而羈押要件中將「勾串」刪除,陳又新也直言,這之前民眾黨就提過,「哇,賺翻了!」現在那些被抓起來的律師一定都會支持民眾黨,因為他們就是幫詐騙集團勾串。

陳又新表示,這些律師之所以會被抓,就是像媒體人鍾年晃講的「老大幫你找律師去陪你」,才不在乎被告有沒有被關,重點是監視被告講了什麼、立刻傳給老大,而這些律師現在全部都要放出來,這下民眾黨又多了很多票,「只是你的支持者來源都怪怪的,都是那些關在監獄裡面的人。」

至於第228條之一「自行到場被告於合法拘提、逮捕前得自由離去;不得限制人身及通訊自由」,陳又新直言「這個真的是柯文哲條款!」柯文哲曾發生過被訊問到一半就說要走人,沒想到當初柯文哲這樣很荒謬的行為,民眾黨還真的要把它訂出來,「我們台灣的法律是這樣訂出來的喔?就因為柯文哲走不了,你現在訂一個法條讓他可以走,民眾黨真的是石破天驚,我們等著看國民黨要不要跟這一題。」

陳又新也點名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拜託,我現在對你要有所期待才行」,翁曉玲本來就沒有實務經驗,但吳宗憲偶爾還是會說出一些法律人、真的有實務經驗的人在說的話。

最後,針對第413條「抗告審撤銷原裁定後應自為裁定;未傳喚被告答辯不得作不利益變更」,陳又新則狠酸,一但修法通過,以後如果接到法院通知開庭,就要立刻跑、馬上跑,因為只要跑得掉,法院就判不了,「天才!民眾黨我覺得就是犯罪界的天才」,直接把台灣的法律拿來配合所有的犯罪集團、詐騙集團,「恭喜你!你今年2026應該會選很好,所有的詐騙集團都會支持你!」

※上述言論,僅代表節目來賓之立場。

2026/06/09 18:2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2816&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