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修刑訴法遭轟「柯文哲條款」 民眾黨:賴總統也曾主張限縮羈押事由

民眾黨中央黨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修正「刑法訴訟法」,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要件,遭批評是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條款。民眾黨今表示,過去前總統陳水扁遭羈押禁見時,時任民進黨團幹事長的賴清德總統也曾提案修正刑訴法,如今民進黨卻司法理念大轉彎。

民眾黨表示,2008年,陳水扁遭羈押禁見,時任民進黨團幹事長的賴總統曾公開表示「羈押是傷害人權的做法」、「檢察官如果有證據可以直接起訴」、「政府不顧程序正義,押人取供,汙辱陳水扁」。民進黨團更提案修正刑訴法,主張限縮羈押事由,避免國家權力過度侵害人民自由。

民眾黨指出,17年後,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刑訴法修正案,希望進一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將羈押要件具體化,避免羈押制度被當成偵查工具。「將羈押要件具體化」的訴求,與2008年賴總統提出的民進黨團版本一模一樣。但如今民進黨司法理念大轉彎,不但混淆是非、更急著狂貼「柯文哲條款」標籤,背離初衷,邏輯錯亂。

民眾黨表示,法治是用證據定罪,不是用羈押辦案。刑事訴訟制度,不只是懲罰犯罪,更是防止國家濫用權力。在法院判決確定有罪之前,國家是否應以充分、具體且可受檢驗的理由,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北檢當初搜索柯文哲的住處與民眾黨中央,但搜索事由在後來的起訴書與判決書中卻完全沒有出現,更證實北檢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以搜索為名,扣押手機、電腦再從中找資料,編故事、羅織罪名。柯文哲交保至今,更僅因法官與檢察官主觀認定有逃亡之虞,仍需配戴電子腳鐐。

民眾黨說,司法改革的價值,不應因當事人的身分而改變;程序正義的標準,也不該因政黨立場而不同。賴政府上台以來,已經濫用司法到令社會反彈的程度。賴總統應回頭看看,過去自己當立委時高喊「不可濫用羈押、不可押人取供」的發言,對比現在「司法就是押人取供」的工具,何其諷刺。民眾黨也諷刺,乃公人呢?

2026/06/09 17:0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5573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