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衛福部預告護病比採月平均計算 護師全聯會:未達標請護理師依法檢舉

衛福部今天正式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護病比入法分三階段實施,最晚納入者為地區醫院及偏鄉離島醫院,於117年5月實施,草案說明中明定,三班護病比計算方式,採全月平均方式計算。護理師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今天正式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護病比入法分三階段實施,最晚納入者為地區醫院及偏鄉離島醫院,於117年5月實施,草案說明中明定,三班護病比計算方式,採全月平均方式計算。護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麗琴指出,平均計算僅是衛福部稽查方式,各層級醫院依法應每天、每班都達標,將告知全台護理師,若當班時照顧病人數超標,就循管道檢舉。

依草案內容,醫學中心護病比116年5月20日實施,區域醫院117年1月1日實施,地區醫院117年5月1日實施。花蓮縣、台東縣、離島、原民地區及衛福部公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也在最後一階段117年5月1日實施。而護病比數字按113年3月公告版本,醫學中心6:9:11、區域醫院7:11:13、醫學中心10:13:15。

部分護理團體認為,護病比不該採平均計算方式,否則無法反應護理師實際過勞情況,不過,草案說明中訂定,護病比計算方式為前一月每一病房之「急性一般病床數 x 占床率」加總除以該月每一病房之急性一般病床各班平均上班護產人員數加總,但需扣除護理長、專科護理師及實習護士。

陳麗琴指出,三班護病比明確納入「醫療法」,按113年3月公告標準計算,各層級每家醫院、每個病房、每天每班都應符合標準,草案中提及計算方式,為「稽查方式」,目的是確認醫院是否違法,採每月計算是考量實務可行性,由醫院每月填報上月數據,未來若技術方式克服,如利用醫療人員證件刷卡計算每班實際護理人力,有助減輕行政作業負擔,避免護病比計算有彈性空間。

護師公會全聯會將告知全台護理師會員,若任職單位無法規容許的不可抗力事件等特殊原因,護病比標準超標,就應視為違法,向衛福部「護助e起來」平台檢舉。陳麗琴指出,法規並不允許「平均達標」,應每班達標,呼籲護理人員不必客氣,如發現照顧病人數超過標準,便可依法檢舉,這並非希望對立,而是訴求護理人員、病人、醫療機構共好。

草案另一種點為明定各層級醫院護病比實施期程,陳麗琴指出,護理界部分團體對分階段實施仍有不同看法,全聯會將先邀集25家地方公會搜集理監事意見,了解第一線護理主管對新制看法,後續再邀請護理工會,包括台灣護理產業工會、護師工會等討論,希望護理團體聲音一致,並在30日內向衛福部提出對草案的修正億件。

2026/06/09 16:3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55564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