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院裁定海巡署偵防分署前少校偵查員林郁欽延長羈押兩個月。(資料照片)
曾任海巡署偵防分署少校偵查員的林郁欽,因任職期間涉嫌勾結私菸集團,以收受價值特斯拉電動車等為對價,洩漏查緝機密,還以假案情、假績效詐領檢舉及查緝獎金332萬元。全案彰化地院繼4月底將林男被依貪汙、洩密等罪判刑後,再以林男熟稔海巡署邊境查防,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全案源於去年3月,彰化地檢署偵辦警方查緝私菸洩密案,查出海巡署偵防分署少校偵查員林郁欽(40歲)與綽號「大餅」的黃姓男子及其妻(均在逃)經營的私菸集團往來密切,林男不僅涉嫌洩密、收受賄賂,還與黃男等人疑利用街友與低收入戶冒名受罰,詐領查緝獎金。
全案爆發後,林郁欽於去年3月11日遭羈押,海巡署偵防分署立即核予停職,並在去年6月11日林男遭羈押屆滿3個月後,依法予以免職。彰化地院在4月30日審結,依貪汙、洩密等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7年2月、褫奪公權4年,另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6月。
被告林郁欽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被法官認定犯罪嫌疑重大,所犯有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持續遭到羈押,最近一次近羈押裁定於今年4月9日起延長羈押2月,法官在今天屆滿前,再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法官一再裁定延押原因在於被告林男所為為重罪,常伴隨有逃亡之高度可能性,基於趨吉避凶、不甘受罰之基本人性,可預期被告逃匿以規避後續審理等程序之可能性仍高,且同案具財力等資力的黃姓被告逃亡海外,加深林男逃亡之可能;此外,林男還涉有其他貪汙案件,仍在偵查中,有逃亡動機。
法官認為被告林男曾任職海巡署偵防分署少校偵查員,資歷非淺,對於海巡署的邊境查防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及其人脈,更容易利用相關知識及資源趁隙逃亡,實有相當理由足認其有逃亡之虞。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2026/06/09 13:5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900257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