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警專學生在宿舍爽抽電子煙 校方:記過函送衛生局裁罰

警察專科學校。本報資料照

警察專科學校一名學生被網路貼文指控在宿舍吸食電子煙,警專今表示,經查該生吸食電子菸,但無依托咪酯類行為反應,已依校規記過,並函送衛生局裁罰。

網路貼文指出,警專一名學生在校內民權樓寢室吸食電子煙,影響室友生活及健康,有學生已向隊部反應;但該名學生疑有特殊背景,部分同學感到壓力,不少人選擇低調隱忍,不願公開發聲,校內幹部疑偏袒或消極處理。網友也上傳影片,片中一名年輕男子蹲在地上,大口抽電子煙,邊滑手機邊吞雲吐霧。

警專表示,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校方獲悉後立即調查懲處,經查該生吸食電子菸,但無依托咪酯類行為反應,已依校規分別記過一次、記過二次,函送衛生局依法裁罰;對於網傳該生涉毒及具特殊背景,經查當事人、同儕及相關人員,並無所指稱爭議。

警專指出,對於毒品、電子菸及各類違法違紀,一向採零容忍態度,持續加強法治教育及反毒宣導。

2026/06/09 13:3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55514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