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基隆極速淫窟!緬甸妹1500全套「急幫警脫衣」 老鴇又被抓了

基隆一名婦人經營私娼寮,警方喬裝成嫖客被招攬,緬甸籍女子入內後脫光衣物,並主動幫員警脫衣,警方立刻表明身分;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基隆市一名婦人阿鳳(化名)經營私娼寮,短短數月內就被抓2次,沒想到她不知悔改另起爐灶,還高調發文徵到一名緬甸籍女子,以每15分鐘1500元全套性交易作為噱頭。警方接獲情資後,喬裝成嫖客上門查緝,當場人贓俱獲,最終阿鳳被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

判決指出,阿鳳承租位於基隆市某建物作為營業處所,便在社群平台Facebook發布招募服務小姐的徵才文,並與緬甸籍女子A聯絡談妥。114年7月16日前某日某時,阿鳳開始容留並媒介A女提供全套性交服務,不特定男顧客每次僅需花費1500元,便可進行15分鐘大戰。而阿鳳則抽取500元利潤,其餘歸A女所有,以此方式營利。

同年月18日傍晚5時21分許,員警喬裝成尋芳客前往,不知情的阿鳳見有客人上門,立刻上前推銷,雙方談妥價格後,她便引導該警進房。隨後,A女入內熟練地脫光全身衣物,接著主動幫該警脫衣時,員警當場表明身分,同時呼叫支援警力進入搜索,當場查扣1個開封保險套、3個未使用保險套、凡士林、潤滑劑等物。

檢警調查後發現,阿鳳根本是個「萬年鴇母」,早在同年的3月3日、5月29日就因相同犯行被連抓2次,並經本院判決確定。怎料她短時間內第3度另起爐灶,再度落網。

基隆地院審理,阿鳳無視法令明文禁止,圖利而容留女子與他人性交,藉此牟利,對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造成相當程度危害;審酌其短時間內再犯、坦承犯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自陳高中肄業、離婚、經濟狀況勉持、打零工等情狀,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6/06/09 11:3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9002066-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