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中金屬公司違法排廢水 鎳濃度超標逾37.5倍 犯罪所得達541萬餘元

仁〇金屬公司繞流廢水排放至廠區外情形。圖/環境管理署提供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今指出,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監控蒐證發現,台中市仁〇金屬公司長期繞流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廢水,重金屬鎳濃度最高超標達37.5倍,經偕同台中地檢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近日由台中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將該公司黃姓實際負責人依犯「水汙染防治法」規定提起公訴,並向法院申請沒收犯罪所得541萬餘元,後續並將依法追繳其短繳之水汙染防治費。

環管署表示,仁〇金屬公司領有廢水貯留許可,其從事金屬表面處理製程所產生含有鎳、氟鹽等有害健康物質的廢水,理應經處理後貯留回收使用,不得排放。經監控發現,該公司於特定時段以未經核准的排放口繞流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氟鹽及重金屬鎳廢水,經長期監控採集非法繞流排放廢水送驗,重金屬鎳濃度最高超標達37.5倍,氟鹽最高超標9.6倍,已涉犯「水汙染防治法」刑責規定,隨即報請由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環管署指出,經查獲私設管線與造假申報,541萬餘元不法獲利聲請沒收。經掌握業者違法排放廢水之頻率、行為模式及蒐集違法事證,專案小組於114年3月下旬展開查緝,當場查獲該公司為降低廢水處理成本,設置閥門及三通管線,以調整廢水流向,將未經處理之原廢水非法排入廠區後方排水溝,再匯入承受水體,並以虛偽申報不實的廢水量與汙泥量,掩飾其繞流排放廢水犯行。

據統計,合計該公司自2019年至2025年繞流廢水所節省的廢水處理藥品費、電費及汙泥清除處理費等,獲取不法利益達541萬餘元,併由台中地檢署向法院聲請沒收。另因該公司僅領有廢水貯留許可卻違法繞流排放廢水,將依法追繳其短繳的水汙染防治費用。環管署強調,偷排含有害健康物質廢水將究辦刑責,最高判5年徒刑及重罰1500萬

2026/06/09 11:3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55474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