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營業員,遭公司認定觸犯不准代客保管印鑑規定遭免職。高高院審理後,採信熟客「不小心遺忘」的證言,判決僱傭關係存在,公司須讓其復職並補發逾300萬薪獎。(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金控集團高雄分公司一名頂級黃姓證券營業員,因將客戶文件放置公用資料室並保存客戶印鑑存摺,遭公司一口氣記滿3大過免職。黃女不服提起訴訟,一、二審法院審理後,法官根據關鍵熟客出庭的「澄清證言」,認定免職處分過重,判處券商不僅得讓黃女復職,更得補發解僱至今每月高達16萬元的巨額薪獎,總數超過300萬,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金控公司主張,黃女過去曾因違規使用客戶帳戶買賣股票遭停職處分。113年9月內部稽核再度發現她涉及多項缺失,甚至為規避抽查,將大量客戶開戶契約、印鑑存摺等個資裝在紙箱內,置於未上鎖的公用閱覽室。其中,稽核更查獲她持有徐姓熟客母親的存摺與印鑑,涉嫌觸犯金融業長期嚴禁的「代客保管印鑑存摺」惡習,遂依員工獎懲準則予以最嚴厲的免職。
高雄地院與二審高高院審理時,徐姓熟客的兒子親自出庭作證指出,母親年事已高,因此他親自帶著母親的印章、存摺到黃女家中詢問銷戶事宜,離開時「真的不小心忘記帶走」,隔天黃女便立刻通知他並辦理銷戶。法官據此認定無公司指控「代客保管」事實。至於黃女將客資文件裝箱堆置公用資料室的疏失,分公司主管也坦言,資料室暫存公司未上鎖的文件是常態,未嚴格要求或督導員工櫃子必須上鎖。
一、二審法官審指出,黃女並非將客資外洩供他人使用,違反保密義務情節尚屬輕微。且黃女在經查核後已迅速將文件全數銷毀或通知取回,並未對公司造成實質損害。金控公司,仍有其他懲處方式,卻逕自採用最嚴厲的解僱手段,嚴重違反《勞基法》,因此認定兩造僱傭關係存在,券商不僅要讓黃姓明星營業員復職,還必須按月積欠本薪與業績獎金逾300萬,全案仍可上訴。
2026/06/09 11: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900202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