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考試拿手機放大腿附近查資料 中醫師判處拘役55天(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中醫師去年在國家考場試區參加中醫師考試,應考中醫臨床醫學等,他在考試中將手機置於大腿附近瀏覽,現場監場人員依試場規則對他予以扣考、不予計分,考選部將他移送法辦,台北地院考量他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之態度,依妨害考試未遂罪靳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這名男子民國114年6月21日在國家考場試區參加考試院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舉行之11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應考中醫臨床醫學,包括傷寒論(學)、溫病學、金匱要略、中醫證治學、中醫診斷學科目。
他在考試中將其智慧型手機1支置於大腿附近,並以手指滑動手機之方式,瀏覽手機螢幕顯示之資料,經現場監場人員共同觀察他作答情形,經確認他確有持續使用手機之事實後,依試場規則對他予以扣考,而不予計分,故未使本案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而未遂,考選部告發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
台北地院審酌他不思以正途通過中醫師考試,意圖以使用手機瀏覽手機螢幕顯示資料之方式,藉此輕易通過考試,欠缺對於國家考試及專門職業技術證照之敬重,並以此不正方式對於其他遵守試場規則之考生產生顯不公平之競爭優勢,所為應予非難,依妨害考試未遂罪靳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6/06/09 10:4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900182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