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幼兒園女老師小美(化名),竟然利用職務之便,與學生的父親阿強(化名)發展出不倫戀情!兩人多次幽會、擁抱親吻,甚至互稱「bae」、「親愛的」,還大膽討論「我們的小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台北市一名幼兒園女老師小美(化名),竟然利用職務之便,與學生的父親阿強(化名)發展出不倫戀情!兩人多次幽會、擁抱親吻,甚至互稱「bae」、「親愛的」,還大膽討論「我們的小家」。正宮小麗(化名)得知後身心崩潰,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小美需賠償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麗與丈夫阿強於107年7月結婚,育有未成年子女。沒想到,孩子的幼兒園老師、也就是被告小美,明知阿強是人夫,卻仍在114年7月至8月間,與阿強發展成情侶關係。兩人不但私下見面擁抱、接吻、撫摸上半身,更在通訊軟體上以「bae」(寶貝)、「親愛的」等親暱稱呼相稱。
更誇張的是,小美還傳訊息給阿強說「我想抱你」,阿強則回應「笨蛋你這樣說我馬上想到昨天的感覺,心撲通撲通跳得好快」,小美甚至吃醋地說「那不要讓她(指小麗)碰到你喔我會吃醋」。兩人甚至計畫共組家庭,阿強說「想跟你一起努力,買一間房」,小美則回「我們的小家嗎?」種種對話,讓小麗徹底心碎。
小麗主張,她於114年8月7日得知丈夫出軌後,身心受到極大痛苦,前往身心診所就診,被診斷出罹患雙相情感疾患。她認為小美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依民法規定,向小美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小美在法庭上雖坦承確有侵害小麗配偶權的事實,但辯稱小麗提出的部分診斷證明書是111年間開立,與本案侵權行為時間點114年7月相差過久,難認有因果關係,並主張小麗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審理後認為,小美明知阿強為有配偶之人,卻仍與其發生擁抱、親吻及傳送親暱對話等行為,確實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小麗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侵害小麗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不過,法官也指出,小麗早在111年間就因雙相情緒障礙症住院治療,可見其精神狀況問題並非全因小美行為所致。經審酌雙方學經歷、財產資力、家庭狀況,以及小美的加害程度後,最終判決小美應賠償小麗12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6/09 05:3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900001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