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
藝人NONO(陳宣裕)遭控涉性侵、猥褻案,日前士林地院因認證據不足判無罪,士林地檢署今表示,檢方收到判決後,今已先聲明上訴,後續將依法補提上訴理由。
起訴指出,NONO被控2011年至2013年間分別在按摩會館消費時性侵女按摩師、與女子約會時在汽車內猥褻得逞,涉嫌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2名被害人原本沉默,但2023年見「Me Too運動」掀起,鼓起勇氣揭露NONO犯行。
NONO否認犯罪,稱沒印象、不認識被害女子等。其辯護律師則主張,所指案發按摩會館非隱密空間,NONO豈有可能在他人隨時會闖入的情況下犯罪?且被害女子稱有將手機號碼給NONO,到婦產科求診時未告知因性行為受傷,皆違反性侵被害人常情等。
NONO與另名女子是相約在北市人口稠密處見面,路上行人眾多,女子若遭猥褻,為何未當街求救等。
法官認為,NONO與女按摩師的網路對話紀錄,是NONO被控另涉他案後才形成的,距所指案發時間超過10多年,此外僅有女子單一指訴,難認NONO確有強制性交犯行。
另名女子指稱的案發處,是在台北市松山區延吉街路邊、NONO的汽車上,該路段人潮密集,女子若遭侵犯應可掙脫並下車求救,但該女未下車,而是由NONO載離現場,途中藉故下車離開,下車後也沒報警,後續也未向他人提及受害情事,核諸通念,該女反應確實與強制猥褻被害人相異,難憑單一指訴認定NONO有強制猥褻犯行。
2026/06/08 16:4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955327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