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法務部次長兼任中選會委員 學者憂破壞制度、影響獨立性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舉行「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沈淑妃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蔡維哲及黃謀信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公聽會,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發表意見。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召開公聽會,審查行政院函送中選會3名委員提名名單。前監察委員、學者仉桂美質疑,身兼法務部政務次長的黃謀信擔任中選會委員,會破壞制度;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也說,三人缺少與選務工作的關聯性,且1位是退休官員、1位是法務部次長兼任,恐影響中選會的獨立性。

立法院於3月中旬否決3名中選會被提名人後,行政院日前補提名前行政院參事沈淑妃為中選會副主委、律師蔡維哲及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為中選會委員,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質疑,黃謀信擔任中選會委員適格性,認為行政的政務首長、檢察體系的這個政務、政治任命的政務首長來兼獨立機關的委員「絕對不適合」,會破壞制度。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吳景欽也認為,綜觀3位被提名人的學經歷及法政背景都相當優秀,但缺少與選務工作的關聯性。沈淑妃是退休官員,行政歷練與公法專業很完整,但擔心未來上任後,恐有「行政一體」的思維,讓中選會的獨立性與中立性打上問號。

吳景欽表示,黃謀信簡歷看起來比較像要接受「檢察總長」提名,而非中選會委員,且法務部次長兼任會有中選會獨立性受影響的疑慮,且黃謀信認為公投可以實質審查內容,也令他感到疑慮。

律師、前中選會委員陳恩民表示,在中選會法制化前,掌控選務執行與基層秩序的內政部長與主管查察賄選的法務部代表都兼任中選會委員,法制化後卻未延續,他認為提名黃謀信為中選會委員,有助於協調相關業務,以功能性來考量是可以考慮。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姚孟昌呼籲,立法院在召集公聽會後,能儘速啟動中選會人事同意權的行使,讓中選會按照原來法制設計達到9至11人委員人數,若立法院遲遲不行使同意權或杯葛阻攔,將侵犯中選會合議精神。此外,姚孟昌認為被提名3人在簡歷上卻缺少「如何防止境外勢力干預選舉」較少著墨,盼未來能更明確表態。

2026/06/08 15:0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5300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