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毒駕悲劇,法務部今天表示,已啟動刑法修正,全面提高處罰刑度,並檢討假釋範圍,已於5月29日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並將於近日擬具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法務部部長鄭銘謙、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廖訓誠等官員,就「從源頭查緝到道路安全:我國毒品犯罪與毒駕防制政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法務部書面報告表示,台灣毒品的分級及品項,是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由法務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組成毒審會,每3個月定期檢討,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議。
根據書面報告,法務部前於民國113年11月14日召開毒審會,就依托咪酯類毒品當時的成癮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程度,決議自第三級毒品提升為第二級毒品,並於同年月27日公告生效。經公告後,除製造、運輸、販賣等行為加重刑責外,施用或持有該類毒品,也屬犯罪行為而有刑事責任。
法務部認為,當前依托咪酯類毒品的擴散已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將於17日召開毒審會,就「依托咪酯」的濫用性、社會危害性及嚴重影響反應及判斷能力等因素,審議是否提升為第一級毒品,如審議通過並經行政院公告生效,則製造、運輸、販賣「依托咪酯」者,最高可處死刑,以從源頭遏阻「依托咪酯」的氾濫。
此外,為遏止毒駕悲劇一再發生,法務部表示,已啟動刑法修正,將針對單純毒駕、毒駕致死或致重傷、毒駕累犯致死或致重傷等類型,全面提高處罰刑度,並檢討修正假釋範圍,以發揮抗衡犯罪的功能。
法務部表示,就毒駕致死、致重傷的行為人使用的車輛,將採義務沒收,即不問是否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均一律沒收,以嚇阻並防免將車輛任意提供毒品施用者使用,全面防堵毒駕行為。為期修法周延,法務部已於5月29日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並將於6月上旬擬具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
書面報告指出,今年1月至4月,各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毒駕致死案件共11件,聲押10件,具保併同限制出境、出海1件,法院准押9件。而從刑事訴訟法將不能安全駕駛罪納入預防性羈押,經公布施行後,今年5月15日至31日止,各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毒駕案件聲請預防性羈押共97件,准押 61 件。
書面報告表示,法務部所屬的台灣高等檢察署統籌六大緝毒機關通力合作,持續強化毒品查緝工作,並將目前盛行的新興毒品列為安居緝毒專案或校園青春專案的查緝重點項目。
根據書面報告,六大緝毒機關於去年10月間至今年3月間,進行2波安居緝毒專案,將依托咪酯類毒品列為查緝重點。統計2次查緝成果,毒品嫌疑人4137人,其中製造、運輸、販賣毒品1791人,搜索1784場所,查扣各級毒品達2151.4 公斤,破獲製毒工廠、分裝場、植栽場共 216 處。
其中,依托咪酯類毒品,分別查獲製造、運輸、販賣計881人,佔全部製販運毒品犯罪者的49%;依托咪酯類工廠查獲188處,佔全部查獲製毒工廠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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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3:3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55279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