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姓男子控告蔡姓前女有恐嚇,但雄院法官認定鍾男明知恐嚇另有其人,且蔡女處於精神高壓,逆轉判決蔡女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鍾姓男子對蔡姓前女友提告恐嚇罪,並向檢方出示簡訊證據,其微信帳號蔡女傳送「你好膽再來亂一次,我讓人斷你四肢」、「你試試看」等狠話,遭高雄地檢署起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逆轉判決蔡女無罪,關鍵原因在於法官發現鍾男明知傳訊者另有其人;加上蔡女長期遭鍾男持刀私闖民宅等暴力騷擾,認定蔡女當時處於精神高壓,因此判決蔡女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蔡女與鍾男為前男女朋友,蔡女因不滿鍾男分手後不斷糾纏,涉嫌於民國114年9月16日凌晨,以微信傳送「你好膽再來亂一次 我讓人斷你四肢」、「你試試看」等恐嚇語音,導致鍾男心生畏懼報警,檢方隨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蔡女起訴。
然而,案情在法院審理時出現翻轉。法官調閱2人的微信對話紀錄,收到「斷四肢」等恐嚇訊息後,鍾男非但沒有流露恐懼,反而立刻回傳「用你自己的帳號來談…不要用她的啦!」,法官認定,鍾男在收到訊息的當下,就無比清楚操作蔡女帳號發聲的其實是蔡女當時男友,而非蔡女本人。
蔡女出庭時也極力喊冤,坦言當時男友因為看不下去她被鍾男瘋狂騷擾,才憤而搶走她的手機傳訊互嗆。蔡女更呈上過去的對話擷圖,證實鍾男曾在同年9月5日私自闖入她家,甚至「拿刀劃破」屋內物品,事後鍾男還傳訊道歉稱「因為男生住你家我不爽」。
法官審酌後指出,蔡女長期遭受鍾男侵入住宅、破壞物品等恐懼籠罩,面臨巨大的精神壓力。案發時當時男友奪走手機與鍾男互嗆,蔡女在崩潰狀態下無力阻止,最終判定蔡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2026/06/08 11: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800164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