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服役於屏東縣後備旅的W姓中士,日前被踢爆和同單位女性已婚同事開房幽會。軍方官員表示,依國軍風紀規定,涉及婚外情的志願役人員,將會面臨汰除(強制退伍)的處分;但一切仍須等到調查屬實,才能確定。
據了解,W中士先前被女友從他的手機中發現,向其他女性約砲的紀錄,也發現與他同屬該旅的已婚女士官,數度到海生館、潮州等地約會,並且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雙方於5月下旬大吵一架,女方認為事後W中士全無反省,憤而夥同友人,於上周五(5日)晚間,跟蹤W中士與女同事約會,等到兩人前往某民宿投宿,趁機拍下影片,連同手機對話的截圖,一併向軍方投訴。
軍方官員表示,經過詢問W中士與其家人,初步證實確與同旅的女士官發生婚外情;但確實的調查,要等到上班之後,由相關人員所屬單位進行。
官員指出,官兵如果涉入婚外情屬實,會被處以兩大過即刻汰除,或一大過年底檢討汰除;如果感情糾紛中各造都未婚,原則上軍方不會介入官兵的私領域,但如果在營內發生性行為,也將觸犯兩性營規,面臨汰除處分。
官員進一步解釋,汰除屬於強制退伍,仍享有一般退伍人員應有之權益,但即使服役已滿廿年,也不能申領終身俸,只能一次領取;如果違紀情節極為嚴重,遭到記三大過的撤職處分,就沒有退伍金可領。
2026/06/07 18:3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955141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