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節將在19日到來,不少人都會吃粽子應景,不過吃完粽子後,剩下的粽葉、繩子、食材等等該如何處理才妥當?對此,環保局表示,粽葉、粽繩應丟一般垃圾、粽子餡料應丟廚餘,若丟錯最高恐罰6000元。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肉粽的粽葉雖然是植物的葉子,但堆肥過程中粽葉上的長纖維不易分解,因此無法當廚餘回收,若丟到廚餘堆肥場,容易導致機器設備損壞,所以用一般垃圾處理;粽繩也是以一般垃圾處理。
吃剩的肉粽以及芒果、荔枝等水果類的果皮、果核屬於廚餘,另外,掛在門口的艾草、立蛋後煮來吃剩的蛋殼等等也都是「廚餘」。環保局提醒民眾,近期氣溫升高,天氣炎熱潮濕,垃圾與廚餘若未妥善存放,極易腐敗發臭,孳生蚊蠅及病媒,影響居家環境衛生。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之運輸、分類、貯存、排出、方法、設備及再利用,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另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違反第12條之規定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此外,農業部表示,端午節粽香四溢,北部粽與南部粽的粽葉也各有講究。「北部粽」大多使用桂竹籜葉,竹葉褐色帶斑,質地厚實,帶竹香,還能做斗笠;「南部粽」大多使用麻竹葉,綠色無斑,柔軟光滑,耐煮,有竹香。
2026/06/07 14:3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1389&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