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在教室因玩遊戲踢到椅子未道歉,自幼習武的同學憤而追擊並揮拳打斷其鼻樑,家長雖辯稱是武術反射動作防衛,仍遭法官判賠5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一名呂姓國中生在教室玩「鬼抓人」時,不慎踢到同班賴姓同學的椅子,因未道歉便逕自跑開。賴生心生不滿從後方追上理論,拉扯間賴生揮拳重擊呂生臉部,導致對方鼻骨骨折。呂生事後求償10萬元,賴母辯稱兒子自幼習武,揮拳為反射動作非故意,但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無理,判決賴生與母親須連帶賠償5萬元。
判決指出,民國114年2月14日上午。呂生在教室與同學嬉戲,不小心踢到賴生的椅子,未賠禮便跑走。賴生隨後衝上前從後方抓住呂生肩膀壓制,呂生轉身掙脫時揮手碰觸到賴生臉部,賴生隨即重拳反擊,造成呂生鼻骨骨折送醫。
法院審理時,賴生的母親替兒子說情,辯稱兒子當時只是想攔下對方,是呂生先轉身打到兒子的臉,並強調兒子「長期接受武術訓練」,在短時間內完全是出於「武術防衛的反射動作」才回擊,屬於正當防衛,呂生也應負部分責任。
然而,法官審理後並不認同賴家的說法。法官指出,賴生因不滿椅子被踢而主動追擊、壓制他人,呂生轉身揮手僅是「試圖掙脫壓制的抵抗行為」,難以認定是主動攻擊。況且賴生揮拳時,踢椅子事件早已過去,完全不符合正當防衛,不能假借習武反射動作將暴力行為合理化。
法官審酌兩造皆為未成年學生,並衡量呂生傷勢與雙方家庭經濟狀況後,最終判決賴家母子應連帶賠償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2026/06/07 13:4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700158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