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右一)強調司法改革一定要做,也拜託法庭直播不要搞成紀錄片,「不要被閹割了」。(黃敬文攝)
立法院民眾黨團擬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預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7)日表示,過去時任立委的賴清德總統在2008年時,也曾提出一模一樣的修正草案,「賴清德你還記得當年的呼籲嗎?」;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除了現身說法外,更強調司法改革一定要做,也拜託法庭直播不要搞成紀錄片,「不要被閹割了」。
民眾黨今(7)日由雙北志工團主辦、台北市黨部與新北市黨部共同協辦的「雙北龍舟友誼賽&志工嘉年華」,在百齡龍舟碼頭登場,由黃國昌、柯文哲擔任兩隊龍舟隊長,與多位雙北市議員及參選人進行友誼賽。
其中會前受訪時,針對民眾黨預計提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所引發的爭議,還遭外界質疑為「柯文哲條款」;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團之所以會提出相關的修正草案,完全是為了刑事司法人權的落實,貫徹無罪推定原則,而且要杜絕押人取供這樣違法濫權的現狀。
他指出,有關於條文當中的細部內容,到委員會審查時可以進一步細緻的討論,但對於有些有心人把它冠上「柯文哲條款」,「我是要嚴厲的駁斥」,因為民眾黨團這次有關於羈押要件的修正,跟立法院民進黨團在2008年的時候,由當時的立委、現任總統賴清德所提出的修正條文的內容一模一樣。
黃國昌進一步說,2008年賴清德在提這個案子時,柯文哲還在台大當醫生,所以將其稱之為柯文哲條款,完全是在混淆是非,所以針對有關於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修正的內容,民進黨政府與其急著政治操作,不如好好的冷靜下來、好好的反省,羈押的制度過去這幾年被民進黨濫用到什麼程度,為什麼民間社會對於濫權羈押、押人取供會有那麼高的反彈。
他呼籲,賴清德總統應回去看一看自己在當立委時的發言,高喊不可以濫用羈押制度、高喊不可以押人取供,「賴清德你還記得你當年的呼籲嗎?」
柯文哲也補充,以自己的例子來說,檢警搜索自己家、搜索民眾黨中央黨部,當時搜索票上所寫的東西,後來也並未出現在起訴書跟判決書上面,意思就是當初搜索沒有證據,真正的目的就是要去扣押手機、電腦,再從裡面去找資料。
他指出,另外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在關於京華城案的案子有部分無罪,但「他都已經被羈押11個月了」,「難道再跟他說對不起,搞錯了,不關你的事嗎?」;最後自己還配戴電子腳鐐,更是因為法官、檢察官認為有逃亡之虞,但自己就覺得很奇怪,「我有逃亡之虞這個是誰決定的?」,憑空想像也不用證據,說可能逃亡就裝個電子腳鐐。
2026/06/07 13: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7001486-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