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遭毒駕嫌犯撞傷,人仍住院治療中,撞傷他的嫌犯被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民眾提供)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接連裁定毒駕肇事嫌犯無保請回,離譜的是,其中一起案件還是毒駕嫌犯撞傷兩名員警,引發公憤。彰化市長林世賢今天(7日)痛斥法官的裁定令人難以接受,他號召今天下午5點在彰化市陽明公園表達對此裁定的強烈不滿,向司法體系發出人民的憤怒!
彰化地院繼5月30日裁定毒駕瓦斯車肇事的嫌犯無保請回後,本月5日又裁定毒駕拒檢撞傷兩名員警的嫌犯也是無保請回。這兩起裁定在近日毒駕肇事頻傳,社會高度重視下,引發各界質疑及公憤。
參選彰化縣長的立委陳素月、彰化市長林世賢及彰化市代表會主席陳文賓今天都表達支持檢方提出抗告的立場,期盼司法機關要對毒駕肇事案件做出令人民對司法公正與公共安全信賴的作法。林世賢直言,「恐龍法官,台灣社會不能接受!」
林世賢指出,涉嫌吸食毒品的通緝犯駕車衝撞執勤員警,造成警察重傷,卻遭法院裁定無保請回,這樣的裁定令人難以接受。他號召關心治安與司法改革的民眾,在今天下午5點自製標語、手持看板,大家一起在彰化市陽明公園,表達對此裁定的強烈不滿,向司法體系發出人民的憤怒。
此外,他也將在8日前往監察院提出陳情與檢舉,請監察院依法調查相關裁定程序是否有違失。
彰化地院針對連續毒駕肇事案件均做出無保請回裁定分別提出說明,針對毒駕瓦斯車一案,值班法官審閱檢察官提出的全部卷證,並訊問被告及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後,認為卷內證據尚不足以明確認定被告確實因施用毒品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狀態而肇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被告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故認預防性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尚有欠缺,因而裁定無保請回。
針對毒駕撞警一案駁回羈押聲請,主要理由為被告雖被通緝,但前已向檢方報到並經檢方准予易科罰金,持有歸案證明,被告應無逃亡拒捕的理由,且本案未查到任何違禁物,被告也沒有逃亡必要;另外,依證據顯現的現場狀況,亦無法確認被告是故意衝撞員警;毒駕部分,卷內只有初步篩檢報告,被告之前沒有毒駕與酒駕前科,檢方並未釋明被告為何有反覆實施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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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2:3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700145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