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4歲兒誤飲毒咖啡害「發展遲緩」 法官重判毒母

張姓女子因在住處施用毒品且未與幼童隔絕,導致4歲親生兒子誤飲毒飲料並出現發展遲緩,高雄地方法院審結,因受害者未滿7歲依法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鳳山區一名張姓女子,在住處將毒咖啡包摻入飲料實用,遭年僅4歲的親生兒子誤飲,造成男童身上K他命檢測值竟超標百倍,並出現發展遲緩跡象,母親居然不以為意,直到鄰居發現異狀通報事件才曝光。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定,張女不但疏於照顧幼子,還任意放置毒品造成誤食,最終依妨害未滿7歲之人發育罪,判處張女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女為男童的親生母親,明知K他命等均為第三級毒品,不但自己使用還隨意放置;張女於民國114年1月時,在鳳山區住處將毒品摻入飲料自己飲用,卻導致4歲兒子也誤飲毒飲料,吸入多種第三級毒品。

全案因男童缺乏照顧,臨時被送往鄰居家時,遭察覺男童身上有不明傷勢,通報社會局家防中心協助安置,經抽取男童毛髮送驗,竟驗出K他命濃度高達20160pg/mg,毒物反應遠超一般醫學認定吸毒標準200 pg/mg百倍以上,因此立即通報高雄地檢署與警方介入偵辦。

經地檢署偵查終結後對張女提起公訴,高雄地院法官審酌,男童案發時年僅4歲,對毒品代謝能力遠低於成年人,造成身上累積毒品超標百倍,且被害人正值大腦發育黃金期,長期身處毒品環境已出現發展遲緩。

張女身為人母未盡照顧之責,行為惡劣;法官指出,被告行為適用刑法第286條,修正前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罪加重其刑至2分之1之規定,最終依法加重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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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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