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強(化名)於110年間相識相戀,不料在她懷孕準備迎接新生命之際,竟接到一名陌生女子小柔(化名)的深夜來電,自稱是阿強的正牌女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丈夫阿強(化名)於110年間相識相戀,不料在她懷孕準備迎接新生命之際,竟接到一名陌生女子小柔(化名)的深夜來電,自稱是阿強的正牌女友,兩人早已交往多時。小美雖仍與阿強結婚,最終仍因不堪婚姻遭第三者介入而離婚,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決小柔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強於110年間結識,113年初小美懷有身孕,兩人原定於同年5月7日共結連理。沒想到就在結婚前夕的113年5月2日凌晨2時許,小柔竟用阿強的手機致電小美,劈頭就說:「我是阿強的女友,我們已經在一起很久了,他現在就在我身邊。」小美聽聞後情緒崩潰,甚至出現產前出血及早產跡象。
小美為了孩子仍強忍傷痛,於113年5月7日如期與阿強完成結婚登記。同年5月24日,她撥打電話給小柔,明確告知自己已與阿強結婚,希望小柔不要再介入。不料小柔竟回稱:「阿強說等妳生完小孩辦完戶口登記,就會跟妳離婚,他還向我求婚了!」通話結束後,小柔更傳來阿強在她住處熟睡的照片,還拍攝阿強的身分證確認兩人已登記結婚,行為囂張至極。
離譜的是,小柔雖嘴上說「你們結婚了我就不會去打擾」,實際上卻仍與阿強保持密切往來。113年9月30日,兩人更一起出國遊玩;同年10月18日,小柔還在生日聚會上錄製影片,當眾高調放閃,甚至許願「希望阿強事業順利,賺好多錢養我」。更誇張的是,小柔於113年10月8日發現自己懷孕,並於隔年產下一子。
小美眼見婚姻遭人狠狠破壞,產後於113年10月29日與阿強辦理離婚登記,結束這段短短不到半年的痛苦婚姻。她控訴小柔明知阿強已婚,卻仍持續與之交往甚至懷孕生子,讓她身心受到嚴重打擊,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庭訊時,小柔辯稱,小美在113年5月27日曾傳訊息說:「對啊,他就很想跟你在一起,我耗著也沒什麼意思,我最主要執意要結婚是只要讓小孩正常報戶口就可以」,還說小美曾表示「生完我就單身啦」,主張小美早已同意她與阿強交往,且小美與阿強根本沒有結婚真意,只是為了讓孩子報戶口才登記,婚姻應屬無效。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美所說的「他就很想跟你在一起」等語,只是在解釋自己為何願意簽離婚協議,並非同意小柔介入婚姻;而結婚動機與有無結婚真意是兩回事,小美與阿強既已依法登記,配偶權就應受法律保障。法官痛批,小柔在明知阿強已婚的情況下,仍與其交往、出國、懷孕生子,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信賴基礎,侵害小美配偶權且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小柔的侵權行為程度、小美所受精神痛苦,以及雙方經濟狀況等因素後,判決小柔應賠償小美2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6/06 05:5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600002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