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院公布,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一審公開宣判齊扎拉受賄一案,對齊扎拉依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併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重慶第一中院稱,1999年至2025年,齊扎拉利用擔任多項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與個人在房地產開發、工程承攬、行政審批、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與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1.58億餘元。
重慶第一中院表示,齊扎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於他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可對其依法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公布,重慶第一中院於2026年3月27日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相關證據,齊扎拉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齊扎拉進行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公開資料顯示,1958年8月出生的齊扎拉是藏族,2025年1月23日被查。他長期在雲南工作,2010年出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及拉薩市委書記;2017年升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及區政府主席。
2021年,齊扎拉轉任中國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3年任第14屆全國政協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在此之前,曾與齊扎拉在西藏搭檔多年的前西藏黨委書記吳英杰,2025年7月16日一審被依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併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被指收賄3.43億餘元。
2026/06/05 22:2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0837&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