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期貨》期交所調高群創期貨及選擇權保證金

期交所指出,群創(3481)經證交所於115年6月3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15年6月4日至115年6月17日),期交所依規定自115年6月5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5年6月1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期交所指出,彩晶(6116)最近30個營業日內經證交所115年6月3日再次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前次公布為6月1日),處置期間為115年6月4日至115年6月17日,期交所依規定自115年6月5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於115年6月1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標的證券未經處置前之保證金。

期交所指出,華新科(2492)最近30個營業日內經證交所於115年6月3日再次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前次公布為6月1日),處置期間為115年6月4日至115年6月17日,期交所依規定延長調高保證金為標的證券未經處置前適用級距2倍之適用期間,115年6月17日(原為6月1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標的證券未經處置前之保證金。

原115年6月1日台期結字第11503011371號函有關彩晶期貨、華新科期貨保證金調整部分自6月5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停止適用。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2026/06/05 08: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5001040-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