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金融》131萬機車族疏忽 金管會提醒投保強制車險

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表示,依強制車險法規定,機車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投保強制車險,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併同舉發處以罰鍰,將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投保屆滿逾半年仍未再度投保,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為提升機車投保率、強化用路人安全保障,金管會已責成保險公司,在保約期滿30日前通知車主續保,對到期後未續保者,在約滿30日內至少再通知2次重新投保。對於約滿後第2個月、第5個月仍未投保者,保險局將與交通部公路局共同具名再寄發提醒投保通知。

金管會規畫透過多次通知,提醒尚未投保的車主投保。同時提醒車主,留存在保險公司的地址、行動電話、電子郵件等資料若有變動,應即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變更事宜,以免忘記投保又沒收到提醒投保通知,影響自身權益。

2026/06/05 07:4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5000975-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