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獲國土署補助4000餘萬元老宅延壽方案計畫,民進黨籍縣議員張維崢(左)質詢雲林縣府建設處長廖政彥(右)有違建的老宅是否會因申請案而變成自投羅網?(截圖自雲林縣議會)
雲林縣全縣住宅約26萬多棟,六成超過屋齡30年,可望成為國土署「老宅延壽」方案受益者,雲林縣將獲補助4025萬元。縣議員張維崢4日質詢,有加蓋鐵皮屋的老宅,民眾若提出申請,是否會變成違章建築的自投羅網?此外,許多超過50年的老屋根本沒有使用執照,也難以取得舊有房屋證明,這項福利政策恐怕會落得「看得到、修不到」?
國土署是在日前行文雲林縣政府,正式核定115年度「老宅延壽」計畫補助經費4025萬元,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皆可申請修繕,補助對象分為6樓以下公寓以及一般透天厝。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廖政彥說明,補助項目包含外牆拉皮、屋頂防水隔熱與室內管線更新等。在一般透天厝部分,5到6樓住宅最高可補助300萬元、3到4樓可補助200萬元、1到2樓則可補助100萬元。縣府將由建設處使用管理科擔任單一窗口,統一受理收件與審核。
縣議員張維崢指出,雲林鄉下許多老屋超過50年,歷年整修時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不僅沒有使用執照,也很難取得舊有房屋證明。更尷尬的是,多數老宅頂樓都有鐵皮加蓋,民眾擔心若因申請補助反而被建管單位盯上,未受其利、先受其害,縣府若不未雨綢繆,未來恐怕會引發諸多紛爭。
廖政彥答詢表示,老宅延壽補助是採取「合法與違建分開處理」的原則,縣府只會針對建物「合法的部分」給予經費補助,違章建築頂加部分則不予補助,並不會影響後續的申請資格,縣府後續也會委託專業的建築師或特種公會團隊協助審核。
至於合法房屋的認定,廖政彥表示,主要有三種文件證明方式:第一是有使用執照;第二是在建築管理辦法實施前就已存在的老房子,須向縣府申請「舊有房屋證明」;第三則是提出相關的「保存登記」文件。
對於部分老宅因翻修比例過高、完全無法取得上述三種證明的情形,縣府將會向國土署請示,研擬出一套全國一致性的客觀認定標準。
2026/06/04 19: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4004170-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