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小三帶人夫回香閨 無套激戰「破皮流血」 下場只賠3萬元

一名女子偷吃已婚人夫,遭正宮求償70萬元;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女子涵涵(化名)偷吃人夫阿泰(化名),兩人聊天曖昧,數次在女方住處過夜激戰到「破皮」。阿泰妻子抓包後氣得求償70萬元,法院日前審結,判處涵涵須賠償3萬元。

正宮主張,自己與阿泰於108年底結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而女子涵涵明知阿泰有配偶,卻自113年6月起與男方展開交往。兩人交往期間高調以情侶身分參加員工旅遊,外出相互親吻和牽手,男方也時常在女方住所獨處過夜。

此外,兩人對話尺度驚人,阿泰調情稱「我要趁你半睡半醒欺負你」,涵涵回應「想抱抱、幾點可以抱抱」。兩人更發生無套性行為,涵涵焦急問「會不會懷孕?」、「感覺跟昨天一樣、一直有血的味道」,阿泰則心疼地說「破皮量會不會太多、對不起吶…以後少壞壞」,還特別叮囑「驗孕的..收好耶」。正宮依法怒告涵涵求償70萬元。

涵涵辯稱,對話紀錄與Google Map定位資訊是原告非法取得,不具證據能力,堅稱兩人感情在當時已終止,並反訴原告將行蹤影像公開散播在網路,害她在職場倍感壓力而離職,要求名譽與工作損失賠償。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原告是在阿泰的電子信箱發現涵涵備份寄送對話,取證手段未違反比例原則。而兩人鹹濕對話與牽手影像,顯然已嚴重破壞原告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導致原告身心受創診斷出適應障礙伴隨焦慮。審酌兩造經濟條件、財產所得等一切情狀,最終判涵涵應賠償3萬元。可上訴。

2026/06/04 14: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400281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