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發生女童遭虐慘亡命案!2歲的女童「萱萱」(化名)遭母親同居人林佳詳以殘忍手段凌虐3個多月,導致顱腦出血、多處骨折,最終引發敗血症死亡。外界質疑,女童生前曾2度被通報眼睛瘀青腫脹,轄區警方也獲報上門,但卻未見台中社工前往訪視,引發爭議。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今(4)日受訪回應,對於這個案子感到心痛、不捨,強烈對於施暴者要重罰、嚴懲。
盧秀燕表示,根據台中市的家防中心表示,這個個案經常在搬家,原來是台南列管的一個個案,後來搬到台中,家防中心接獲轄區警方通報,也有聯繫個案列管的台南,可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就不幸發生了憾事。不過最重要的是,現在這個施暴者已經被抓起來了,我們希望司法能夠重懲這個虐童者,讓孩子們的公道可以彰顯,同時也展現我們司法守護孩子的一個決心。
據了解,第五警分局指出,去(2025)年12月6日時接獲民眾報案,林男騎機車載著一名鼻青臉腫的女童,擔心恐有異常。北屯派出所員警獲報後立即調閱車籍資料與行車軌跡,發現機車往太平區前進,而車輛戶籍地則在台中市東區,並由第三警分局聯繫車主與家屬,但林男拒絕訪查且掛斷員警電話,對於女童身上的傷痕,也聲稱是跌倒造成。
3日後、12月9日時,又有其他民眾在社區大樓旁發現女童臉部的傷,同樣認為有異常而通報警方,此次由轄區文昌派出所員警前往訪查,在大樓內找到林男、女童生母楊女、女童萱萱及另名妹妹,當時一家4口人在屋內用餐,雖然現場未有施暴行為或明顯剛發生的傷口,但員警仍進一步詢問女童萱萱身上的傷勢,楊女立即回覆,是孩子摔倒造成,明顯袒護林男。
經員警仔細觀察,仍決定拍下女童萱萱傷勢留存,但依當時事證僅能以「脆弱家庭」通報台中市社會局,加上現場並無特定事證,現場員警無法以公訴罪《妨害幼童發展罪》嫌將林男或楊女移送。第五警分局強調,警方依照職責通報給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查處,後續女童是否要進行安置,權責是在社會局。
對此台中市社會局說明,由於警方當時通報為「脆弱家庭」、兒少發展不利處境,不是受虐、不當對待等兒少保護情事,因此依衛生福利部訂定篩派案原則,「保護案件於服務階段,如有新通報脆弱家庭服務事件,應派案原保護社工併案處理」,便將此案件轉至台南市家防中心續處。
而該名女童是台南市家防中心長期服務個案,去年跟著母親搬到台中後,也是由台南市家防中心自行追蹤,並未啟動跨轄行政協助。直到今年2月14日時,台中市家防中心接獲女童死亡消息後,立即派遣社工到醫院,並安置該名女童的妹妹。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
2026/06/04 12:3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0013&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