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被當「多出來的孩子」, 阿姨一路養大,她感人身世曝光,法院認可收養程序,成為法律上的母女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跨越血緣與身分的親情,終於在法律上獲得完整承認。一名女子自幼因原生家庭經濟困頓,被母親認為是「多出來的孩子」,長年由阿姨照顧扶養長大,不僅學費、生活費全由阿姨負擔,甚至連成年後買車的費用也由阿姨協助,如今雙方歷經多年相伴,正式透過法院認可收養程序,成為法律上的母女關係。
法院審理指出,收養人小婉為被收養人小菲(均化名)的阿姨,雙方年齡差距超過20歲,符合《民法》收養規定。小婉與小菲已簽立經公證的收養契約,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
庭訊時,小菲談起成長歷程,情緒激動地表示,自己從出生後便不受原生家庭重視,「我媽媽那時候覺得我是多出來的孩子」,家中長期無力扶養,從小到大的生活費與學費,多半都由阿姨默默支撐。
她回憶,父母在她國小時離婚,父親之後幾乎不曾照顧她,真正一路陪伴她長大的,其實是阿姨。「從我小時候開始,到現在可以生活、工作,都是因為阿姨照顧我。」她更坦言,就連成年後購車的費用,也是阿姨協助負擔。
小菲也向法院提到,近來阿姨因病住院,但由於雙方尚未具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讓她在醫療照護與相關程序上面臨許多限制與無力感,因此希望透過正式收養,建立真正的法律親屬關係。
生母出庭時,也坦承當年家庭經濟困難,「小時候我們真的養不起」,多年來一直是姊姊協助照顧孩子,如今看到女兒與阿姨感情深厚,也願意同意出養,希望姊姊早日康復。至於生父,雖未親自出庭,但已事先向法院提出書面同意書,表明同意收養。
法院調查後認為,雙方確有成立收養關係的真意,且生父、生母均已同意,並無藉由收養逃避法定義務等情形。法官審酌,雙方多年來已形成穩固且深厚的情感依附,實際相處模式早已宛如母女,收養動機亦屬單純正當,因此,裁定准予收養。
2026/06/04 11: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400117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