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呂姓男子早已資金周轉不靈,卻與40歲盧姓男子、37歲林姓男子合作,由呂對外自稱為菸酒自營商,對外招募資金,稱每月獲利2至16%,吸金達1億3613萬1439元,且所得拿去還錢或者投注運動彩券、簽賭,桃園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向法院求處重刑。(本報資料照片)
37歲呂姓男子早已資金周轉不靈,卻與40歲盧姓男子、37歲林姓男子合作,由呂對外自稱為菸酒自營商,對外招募資金,稱每月獲利2至16%,吸金達1億3613萬1439元,且所得拿去還錢或者投注運動彩券、簽賭,桃園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向法院求處重刑。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郭法雲調查,呂男等人以借貸、投資名義包裝詐騙手法,由盧男、林男化名「許正浩」、「阿坤」,且2人明知呂男108年下半年起即資金周轉不靈,於108年至113年間,由呂男對外誆稱其為菸酒自營商,加入菸酒買賣或硬幣兌換事業,每月可得2%至16%不等豐厚收益,讓游男等7人同意出資。
後來呂男多次以疫情影響為由,拖欠歸還游男投資本金或延遲發放利潤,經多次詢問相關資訊均遭拒絕,游男才發現根本受騙。
檢方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調閱相關金流,發現這筆錢用在償還私人債務、線上賭博或投注高額彩券。1月14日前往搜索呂男等3人住處,通知到案,並聲押呂、盧獲准,林男20萬元交保。檢方偵結,依詐欺取財、賭博等罪起訴3人,並向法院求處重刑、建請繼續羈押。
檢方表示,投資陷阱無孔不入,呼籲民眾切莫輕信高額利潤話術,投資時務必謹慎查證以免受騙,對此類詐欺案件,桃檢秉持嚴查絕不寬貸之立場,展現司法守護國民財產安全,捍衛社會經濟秩序之決心。
2026/06/04 10:2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400175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