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女友眼前喝到醉死!通緝男怕被逮「見死不救」落跑下場曝

伴侶泥醉狂吐,通緝男怕落網見死不救,冷血落跑下場曝。(圖/資料照)

男子阿蔣(化名)與女友小圓(化名)租屋同居,2022年時兩人在家中飲酒狂歡,未料小圓突因過量引發急性酒精中毒,倒臥在床上動都不動,阿蔣見狀思及自身通緝犯的身分,竟託友人聯繫小圓姊姊後就逃離,導致她當場身亡。台中地院近日審結,依遺棄致死罪處阿蔣有期徒刑8月。

判決書指出,這對愛侶案發當天在租屋處開心暢飲,阿蔣下午1時許驚覺小圓不對勁,整個人軟倒在床並吐出大量嘔吐物,被徒手搖晃、呼喚均未有反應,顯見已失去意識。客觀上來說,小圓當時泥醉嘔吐陷入無法自救的危險狀態,但只要阿蔣立即撥打119送醫救護,就能出現轉機。

然而,阿蔣考慮到自己先前因案遭到通緝,一旦報警或叫救護車,警察趕到就可能將他帶走,遂在面臨愛人生命及自身自由的終極抉擇時,他選擇了後者,僅透過友人聯繫小圓姐姐,稱其狀況不好一直吐,可在姊姊還未回復的情形下,他於下午3時許便匆忙離開住處。

直至當晚7時許,小圓姊姊趕到現場查看時,小圓早已面色鐵青、沒了呼吸。雖緊急通報119,但救護人員確認她早已死亡,後續連送醫搶救的機會都沒有。經法醫解剖鑑定,確認小圓是因為急性酒精中毒,引起嘔吐、昏迷進而中毒休克,併發瀰漫性血管內凝血症而慘死。

阿蔣後續在該案審理期間多次無故不到庭,迫使法院二度發布通緝,後續因另案落網入監,他才終於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阿蔣與被害人為情侶關係,本應互相扶助,卻因一己之私漠然置之,帶給家屬難以抹滅的悲痛,考量他最後認罪,最終依刑法第293條第2項之「遺棄無自救力之人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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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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