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間,台北車站大廳發生攻擊事件,41歲的李姓男子,先是無故用腳踹陳姓男子腹部,之後又動手揮打菲律賓籍3歲女童,打倒女童後又用腳狠踹,險些波及上前護女的女童媽媽,所幸路過民眾上前攔阻,到場的員警將李男壓制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北檢偵結,依兩項傷害罪起訴李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據了解,案發當天,李男先是隨機攻擊陳姓男子,之後又揮打路過的菲籍女童,之後又用腳狠踹女童背部,女童母親衝上前護女,險些也被李男攻擊,所幸路過民眾上前攔阻,直到警方趕抵,將李男壓制逮捕。女童與家人到台灣旅遊,當時正在台北車站大廳用餐,未料卻遭李男攻擊。
檢方調查後,認為李男出手傷人,難認有主觀上的殺人犯意,因此依兩項傷害罪起訴。不過檢方認為,李男在北車大廳攻擊遊客,嚴重傷害台灣形象,引發遊客恐慌,更導致女童身心受創,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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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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