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陳情苗栗縣三級制體育專班招生有疏失,議員鄭碧玉要求教育處訂統一招生規定。(謝明俊攝)
苗栗縣推動體育班三級制,議員鄭碧玉接獲家長陳情指稱有學校教練在外開課收費,又身兼體育班評審委員,有疑似評選不公問題,要求縣府教育處能夠訂立體育班招生規定,增聘外部委員以維持評選公平性,教育處長葉芯慧同意研擬相關辦法,來降低家長疑慮。
鄭碧玉質詢指出,目前體育專班的錄取制度,是否有一個統一的版本?她接獲家長陳情指出,有些學校體育班教練在校外兼課,並有收費,自己又身兼體育班招生評審,有疑似評審不公的問題,教育處是否訂立一個統一辦法?不要由教練一個人說了算。鄭碧玉並建議教育處,增加外聘委員參與,來提昇招生公平。
葉芯慧答詢表示,目前苗栗縣有3所縣立高中及9所國中設有體育專班,因每一個學校的體育班,要發展的類型不太一樣,所以原則上,體育班的招生,縣府教育處是就各校招生簡章部分做備查,實際招生作業是由各校辦理,不同類型體育專班會有不同的招生模式跟標準。
葉芯慧同意將研擬訂立相關辦法規定,她表示,國中體育班招生時,如果孩子在國小五、六年級有參加全國性或是世界性比賽前3名,可以列入招生分數計算,教育處同意將此納入。各校的體育班招生簡章會報到教育處備查,教育處會請各校在招生簡章上面載明,獲得全國賽成績的部分也要列入,以為招生的比例參考。同時,也會增訂外聘委員的比率部分。也會請各校在呈報招生委員時,若有人在外兼課時,以密件通報教育處做審查。
葉芯慧指出,教練評核每3年就會有一個大型評鑑,那評鑑的優劣就會關係到專任教練能否留任,這方面的評鑑跟考評,中央也有訂定相關的辦法,考評的內容跟項目,縣府可以做調整跟討論。教育處對不適任教練相關的退場機制,會訂定相關辦法。
2026/06/03 14: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3002784-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