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爹外遇錢全給小三,消失20年遭兒女拒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屏一對姊弟小香、阿虎(均化名)年幼時,父親因另結新婚長期不在家,還把所有資金都交給外遇對象,讓姊弟和媽媽過著清貧的生活;父母離婚後,父親更直接消失20年,對孩子不聞不問。姊弟長大後,決定一同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父親在法庭上也淡淡地回應「沒有意見」,經屏東地院審理,最終准許了姊弟的請求。
判決書指出,父親婚後未穩定參與家庭生活,另結新歡便將自己的資金都交予外遇對象,期間長達2、3年未回家,所有家庭重擔都讓妻子獨力承擔,直至姊弟年紀分別達11歲和7歲時,兩人終於離婚。
父親自此對姊弟倆不聞不問,20多年未曾探視、也沒給過一毛扶養費,雙方形同陌路,姊姊為貼補家用高中畢業就出社會工作,加上已故的小叔叔慷慨解囊資助學費,姊弟倆才能順利長大。因父親長期缺席二人童年,他們向法院請求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年老的父親在法庭上面對兒女沉痛的控訴,僅淡淡回應「沒有意見」。法官認為,該名父親在兒女成年前本應依法善盡扶養義務、關心成長狀況,但他卻婚內出軌、未負擔家用,離婚後也未實際負起責任,情節確實堪稱重大,故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免除這對兒女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上訴。
2026/06/02 15: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200299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