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朱家弘被控利用在新北市三芝「珊瑚貝殼廟」擔任副總幹事機會,將多達3000萬餘元香油錢轉入自己私人帳戶,涉嫌侵占497萬餘元。又被控將律師事務所的員工薪資「寄生」在貝殼廟名下。二審高等法院依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判處朱家弘4年6月有期徒刑。律師懲戒委員會也決議將朱家弘予以停止執行職務。
根據判決,朱家弘為執業律師,自2014年7月起,擔任位於新北市三芝「珊瑚貝殼廟」管理委員會副總幹事,負責輔佐總幹事綜理捐款、販售結緣品之收入及員工薪資發放等事務。卻利用取得管委會主委授權,刻製廟方大小章及免用發票專用章之便,自2015年7月5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將員工薪資、捐款及販售結緣品所得,存入自己私人帳戶,共侵占497萬3661元。
另又於2015年12月8日起,未經主委同意或授權,擅自盜蓋大小章,偽造完成市內網路申請書,向中華電信申辦將自己的網路使用者變更為貝殼廟,帳單寄送到自己的事務所,網路盒也申裝在自己的事務所,供事務所使用,使中華電信誤以為是貝殼廟在使用,網路費也是貝殼廟支付。至2020年12月止,共詐得7萬7352元。
又朱家弘明知女子吳孟欣並無受僱於貝殼廟,卻於2015年間,以吳女為人頭,盜蓋主委印章於投保薪資3萬3000元之勞動部勞保局加保申報表,向勞保局投保。
因貝殼廟謝姓主委發現朱男行徑,報警提告。二審高等法院依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紀錄取財罪,判刑4年,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律師懲戒委員會則認為,朱男一審、二審皆被判刑,若最終定讞,恐得入監服刑,因此決議予以停止執行律師職務。
2026/06/02 14:5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8957&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