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失聯越南女移工無力殮葬新生女嬰 竟託同鄉友人私埋工業區荒地

彰化地院將阮女、范男分別依教唆遺棄屍體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分別判刑5月、4月。(孫英哲攝)

彰化1名阮姓越南籍失聯女移工,因無力殮葬其出生僅10餘天、因病死亡的女兒,竟拜託其范姓男同鄉將女嬰屍體埋葬於彰濱工業區鹿港區荒地。全案一審近日審結,法官考量兩人經濟困窘,符合自首及犯後態度良好,將阮女、范男分別依教唆遺棄屍體罪、遺棄屍體罪等罪,分別判刑5月、4月。

判決指出,民國115年3月17日下午,警方查獲被告阮女為越南籍失聯移工,經查詢警政署居留外僑動態管理系統,發覺二林基督教醫院於115年1月28日有通報被告阮女生產之情事,遂向被告阮女詢問其子女去處。

當時阮女主動向警方坦承其女因病去世,她無力殮葬,遂偕同友人、即被告范男將女嬰屍體私下埋葬於鹿港鎮吉安路與吉安北路交界空地。警方一聽大驚失色,至現場開挖後,確認阮女所言屬實。

法官審理指出,被告阮女於有偵查犯罪職權之機關或個人發覺其犯罪前,主動向承辦警員自首其遺棄屍體犯行,進而接受裁判,與自首之要件相符,依《刑法》第62條前段之規定減輕其刑。

2026/06/02 13: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200247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