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獨家》指導證人作偽證 網紅律師「熊律」懲戒停職5月

法務部

網紅律師「熊律」簡大為,因被控在訴訟中指導證人作偽證,遭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定讞,須支付公庫6萬元。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簡男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決議簡男停止執行職務5月,併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

簡大為自稱喜愛浣熊,而以「熊律」自稱,經營「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臉書粉絲專頁,經常上電視談話節目推廣法律常識,並活躍於各大社群平台。

檢方調查,周姓女子遭莊姓女子控告涉嫌妨害自由等罪,周女因曾託閨蜜林女匯款500元到莊女戶頭,周去年6月委任簡大為辯護,簡表示「我要先跟證人講一下」、「幫她演練一下」、「跟她當場套一下比較合理的說法」、「幫她的說法圓一下」,簡並打電話給林女,涉指點林女謊稱不認識周女,因被網路購物詐騙匯款500元,錢太少不想追究,已刪除遭詐對話紀錄。

周女找林女配合「要套一下怎麼說會好一點」、「需要妳說是轉錯帳號,麻煩妳當做不認識我」、「律師也給妳答案了,就會沒事」、「律師建議我們電話演練一下,到時候不會放妳一個人,如果情況不對,他會盡量把風向帶回來」、「妳要背好喔」。

去年7月11日,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傳喚林女作證,調查是否認識周女、為何匯款給莊女。簡男在偵查庭中插話「有沒有一個可能,有人要陷害他」、「如果有人跟告訴人有糾紛,那個人把帳號洩漏出去」、「現在很常見,我們事務所也被這樣搞過」,企圖當面穩定林女心情。

檢察官質疑林女自己要買什麼東西竟忘掉、證述有漏洞,且簡男舉措有異,經林女同意,當庭勘驗林女手機,發現手機的通訊軟體存有林女和簡男、周女開庭前套招串供紀錄,即翻拍存證,簡男3人被依偽證等罪起訴。

新北地院法官依幫助偽證罪判簡男3月徒刑,周女教唆偽證罪判刑5月,林女偽證罪判刑3月,均不得易科罰金,簡提上訴,新北地院合議庭改判簡男3月徒刑、緩刑2年定讞,須支付公庫6萬元確定。

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簡男身為律師,竟指導證人作偽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5月29日決議簡停止執行職務5月,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

2026/06/02 08:1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200101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