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妻偷吃還討論避孕藥!綠帽夫怒告「老婆閨蜜」判賠金額曝光

男子阿宗(化名)與妻子小瑛(化名)結婚多年、育有子女,沒想到妻子竟與兩人的共同舊識女子小鳳(化名)從「好閨蜜」變成「情侶」,兩人多次相揪上旅館激戰,事後還在LINE對話中回味「戰況」,討論吃避孕藥細節。(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台北一名人夫綠光罩頂!男子阿宗(化名)與妻子小瑛(化名)結婚多年、育有子女,沒想到妻子竟與兩人的共同舊識女子小鳳(化名)從「好閨蜜」變成「情侶」,兩人多次相揪上旅館激戰,事後還在LINE對話中回味「戰況」,討論吃避孕藥細節。人夫發現後崩潰罹患憂鬱症,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小鳳須賠償1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宗與小瑛於110年7月結婚,育有未成年子女,婚姻關係仍存續中。不料,小鳳明知小瑛為有夫之婦,卻仍與她大搞曖昧,甚至進一步發生肉體關係。根據阿宗提出的對話紀錄及小瑛簽下的悔過書,小鳳與小瑛於114年7月6日、7月20日及8月10日,分別前往「謹旅南西館」、「旅居文旅中山館」及「沃客商旅三重正義館」三處旅館發生性行為。

更誇張的是,兩人完事後還透過LINE私訊回味過程,阿宗截下的對話中,不僅討論「多久內要吃避孕藥」、「可不可以空腹吃」,更出現互相吸咬胸部、肩膀、脖子等親密行為的描述。此外,兩人還在8月22日及9月初多次傳送邀約性行為的露骨對話,內容尺度毫無極限。

阿宗發現妻子與舊友搞上後,身心嚴重受創,被診斷出創傷後壓力症、憂鬱症及焦慮失眠,需定期至身心科就診。他在法庭上痛訴,為了給孩子完整的家,只能選擇隱忍維持婚姻,但妻子與舊友的背叛讓他承受「雙重打擊」。

法庭上,小鳳雖坦承確實與小瑛發生過關係,但辯稱是小瑛告訴她「已經在跟老公談離婚了」,且兩人之後已未再見面。小鳳更主張「配偶權」不是憲法或法律上的權利,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侵權。她還強調,阿宗既然已經原諒妻子並重修舊好,損害已經獲得填補,要求法院扣除小瑛應負擔的責任,只願賠償15萬元。

不過法官並不採信小鳳的說詞。判決指出,雖然大法官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除罪化,但不代表法律不保障婚姻關係中的忠實義務。法官明確表示:「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夫妻互守誠實為必要條件。」小鳳與小瑛發生性行為及傳送親密對話,已嚴重破壞阿宗婚姻生活的圓滿幸福,侵害阿宗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小鳳的侵權態樣、阿宗所受痛苦程度及雙方經濟狀況後,認定阿宗求償60萬元過高,判決小鳳應賠償16萬元。

法官也特別說明,阿宗是否原諒妻子,不影響小鳳身為共同侵權行為人應負的賠償責任,「原告仍可選擇向被告請求全部或一部份賠償」,當場打臉小鳳的抗辯。全案仍可上訴。

2026/06/02 05:4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2000022-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