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全芳味食品公司蔡姓負責人因涉嫌將過期2年的大豬排塗改有效日期,並以低價販售給網路直播主及知名連鎖賣場,導致高達9000片過期豬排已被不知情的消費者吃下肚,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改判蔡男有期徒刑1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全芳味食品公司於2022年4月間,先後向南部某間擁有30年歷史的老字號肉品公司,進貨總計7720包大豬排(每包3片裝),該批肉品的有效日期均為2022年9月16日。未料後續因銷售狀況不如預期,蔡姓負責人為了減少公司損失,竟心生歹念,企圖透過塗改標籤來掩蓋過期事實。
蔡男隨後指示旗下楊姓、魏姓員工(均獲緩起訴處分),甚至利用週末正職員工未上班的空檔,僱用身分不詳的外籍勞工,聯手將豬排包裝上的有效日期標籤「往後延長半年」。這批經過「改標洗白」的過期肉品,隨後被以低價陸續出貨給網路直播主以及南部知名連鎖賣場,販售版圖一路從高雄、台南、雲林、新北等地。
檢警調接獲情資後展開追查,循線在彰化某處冷凍倉庫內,當場查獲已被回收的過期豬排。然而經過檢方仔細清查帳冊統計,發現已有高達9000片、過期足足2年的豬排,早已透過直播與賣場通路流入市面,被廣大消費者吞下肚。
高雄地院一審時,審酌蔡男坦承犯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全芳味公司則判罰金100萬元。蔡男認為判刑過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考量相關情狀,日前做出改判,蔡男刑期縮短為1年4月,全芳味公司罰金也降為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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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9:4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830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