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母神隱多年!自閉兒病逝,姑姑獨扛怒討108萬照護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患有重度自閉症與智能障礙的男子,自幼喪父後,長年由姑姑獨力扶養照顧,生母卻幾乎人間蒸發,不僅未盡扶養義務,連兒子過世後的喪葬事宜也完全未出面。姑姑多年來默默代墊醫療、看護、交通與安養費,甚至連後事都一肩扛起,累積支出超過百萬元,最終憤而提告生母。
判決指出,婦人阿芳是男子小宇(均化名)的姑姑。小宇父親在2016年病逝,當時小宇仍未成年,自此便由姑姑接手照顧生活起居與醫療需求。由於小宇罹患中度自閉類群障礙合併智能障礙,不僅無法以言語溝通,也無法清楚表達自身需求,更缺乏獨立生活能力,成年後甚至經法院裁定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並由姑姑擔任監護人。
姑姑阿方主張,小宇生母阿蓉(化名)雖是法定扶養義務人,但多年來從未照顧孩子,也未支付任何扶養費用,所有醫療、看護、安養與交通支出,全由她獨自承擔。直到2024年小宇病逝後,生母阿方依舊未曾出面,連喪葬費用也由她代墊處理。
法院調查發現,小宇長年入住護理之家與醫院治療,期間需要專人照護,姑姑提出大量醫療收據、看護費明細、計程車收據與護理之家證明等資料,證實多年來確實由她支付相關費用。院方也證實,小宇因情緒與行為問題,經常撞牆,甚至需要定期更換防護頭套。
法官認為,依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本有扶養義務,而成年後若子女因身心障礙無法謀生,直系血親仍應負擔扶養責任。小宇名下沒有財產,也無工作能力,生母阿芳理應負擔扶養義務,卻長年未盡責任,等同因姑姑代墊而免除自身支出,已構成不當得利。
法院指出,喪葬費用本屬扶養義務的一部分,生母阿方既是唯一繼承人與法定扶養義務人,自應負擔兒子的後事費用。如今相關支出全由姑姑墊付,阿蓉自然必須返還。法官審酌後,認定姑姑請求108萬1121元有據,判生母阿蓉應全數返還,並按年息5%支付利息。
2026/06/01 08: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1000019-260402






